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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810200-00-2011-0118 分 类: 政策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1-12-15 21:30:53
标 题: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级教育直属学校,市属中专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伤害,在11月9日全国“消防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我局决定在十一月第二周开展以“整治火灾隐患,提高消防意识,珍爱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全市大、中、小学校 “消防应急演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演练计划、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要在11月9日全国“消防宣传日”来临之际,开展以“整治火灾隐患, 提高消防意识,珍爱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学校 “消防应急演练周”活动。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必须制订安全应急演练计划和详细的演练方案,并聘请相关部门、有关专家配合或直接参与,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指导。要结合本校的实际,对安全应急演练工作进行认真的组织和安排,在时间、课程、师资、组织上予以保证。

  二、确保演练工作安全。各学校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要提出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明确每位领导、教职工在演练中的作用,确保安全演练质量;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演练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演练纪律,不做任何违反演练规定的事。对个别安全隐患突出的部位和场所要安排专人监管,对演练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时间和地段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演练不发生重大事故,尤其不能发生师生伤亡事故。

  三、及时总结演练经验。各校要认真总结安全应急演练的实战经验,善于发现演练过程中的不足环节和问题,做好演练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建立完善演练工作的档案资料,除演练计划、方案、总结外,也应有一些实战演练时的图片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安全演练活动的指导。同时,请各地、各市属学校于 11月11 日前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文档上报市教育局安全信访办公室(电子邮箱:dzjy888@sina.com)。

  为切实防止演练工作“简单化、走过场”现象,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安全演练工作纳入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对没有扎实有效地开应急演练活动,以及由此引起的在事故灾难中由于应急救援不力而导致事故扩大的学校,将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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